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鹤国土告字[2016]3号) 鹤国土告字[2016]3号 2016-2-29
经鹤壁市人民政府批准,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并经多次催缴至今未缴纳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至今未办理有关手续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29日 至 2016年03月21日 到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29日 至 2016年03月21日 到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3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3月31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淇滨NO.2016GT03 号地块:2016年03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01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各出让地块范围内建设须符合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土地开发程度为现状,该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地下构筑物等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区政府或管委会协商解决。
(三)竞得人成交后,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20%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
挂牌期间,单宗土地经确认竞买资格人数为三家以上(含三家)的以拍卖方式出让,否则以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将根据竞买资格确认情况,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上述宗地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
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具体事项以拍卖公告为准。
(四)该宗地必须建设大型整体商业中心,土地、房产等产权要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淇滨大道258号)
开户单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07981228224****/50109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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